近日,国务院国资委对2024年10月官网政务咨询栏目部分网友提出的咨询,初步作出了回应,并选取了5条关注度高、点击量高的问题,再次推荐分享。
1、关于资产证券化项目国有企业债权转让问题的咨询
问题:《企业国有资产交易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八条:“企业一定金额以上的生产设备、房产、在建工程以及土地使用权、债权、知识产权等资产对外转让,应当按照企业内部管理制度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后,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涉及国家出资企业内部或特定行业的资产转让,确需在国有及国有控股、国有实际控制企业之间非公开转让的,由转让方逐级报国家出资企业审核批准。”如国有企业为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需要,需将部分其所持有的债权转让给特定专项计划或资产支持票据信托,是否仍适用于该办法规定,如达到一定金额即需在产权交易机构公开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