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专业计量站管理办法
(2024年9月12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3号公布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为了加强专业计量站的监督管理,规范专业计量站行为,保障国家计量单位制的统一和量值的准确可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专业计量站的建立、执行授权任务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专业计量站,是指县级以上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授权的专业性法定计量检定机构。
专业计量站包括国家专业计量站和地方专业计量站。国家专业计量站包括总站和分站,总站和分站应当协同运作。总站应当统筹本领域专业计量的发展,组织计量比对、技术交流等,分站在业务上接受总站指导。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