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 海关总署 公告
2024年第33号关于对锑等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口管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有关规定,为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履行防扩散等国际义务,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对下列物项实施出口管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满足以下特性的物项,未经许可,不得出口:
(一)锑相关物项。
1.锑矿及原料,包括但不限于块、颗粒、粉末、结晶体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2617101000、2617109001、2617109090、2830902000)
2.金属锑及制品,包括但不限于锭、块、珠、颗粒、粉末等形态。(参考海关商品编号:8110101000、8110102000、811020000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