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然资源部关于第六批修改的
部 门 规 章 的 决 定
(2024年5月9日经自然资源部第2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5月21日
自然资源部令第14号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为了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有关决策部署,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效能,自然资源部决定:
一、修改《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一)在第九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三款:“通过互联网在线申请不动产登记的,应当通过符合国家规定的身份认证系统进行实名认证。申请人提交电子材料的,不再提交纸质材料。”
(二)将第十二条第四款修改为:“境外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处分不动产登记的,其授权委托书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认证或者公证;我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有不同规定的,适用该国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