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规〔2024〕10号
各金融监管局,各保险集团(控股)公司、保险公司、保险专业中介机构,银保信公司、保险业协会、保险学会:
现将《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2024年7月22日
(此件发至金融监管支局与地方法人保险机构)
反保险欺诈工作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防范和化解保险欺诈风险,提升保险行业全面风险管理能力,保护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行业发展现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保险欺诈(以下简称欺诈)是指利用保险合同谋取非法利益的行为,主要包括故意虚构保险标的,骗取保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