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分配[2005]135号
关于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指导意见
各中央企业:
为指导和规范国资委监管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完善企业薪酬福利制度和社会保障体系,正确处理国有资产出资人、企业、职工三者利益关系,逐步建立有利于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激励机制,根据《企业年金试行办法》(劳动保障部令第20号)等有关政策规定,现就中央企业试行企业年金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试行企业年金制度的重要意义
企业年金是在国家政策指导下,企业及其职工在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基础上,自愿建立的补充养老保险制度。建立和完善企业年金制度,既有利于保障和提高职工退休后的基本生活水平、构建多层次养老保险体系,又有利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