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
国资发考核[2007]224号
关于印发《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的通知
各中央企业:
为推动中央企业第二任期考核工作上水平、更规范、更精准,引导中央企业以同行业先进企业为标杆,通过持续改进,逐步达到标杆企业的先进水平,完善目标确定机制,我委在认真总结第一任期考核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订了《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有关要求,合理确定第二任期考核目标值,提高考核工作水平。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补充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中央企业负责人任期经营业绩考核工作,引导中央企业准确、合理地确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