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07年第二批中央企业审计项目会计师事务所比选
报 名 公 告
根据《中央企业财务决算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5号)、《中央企业经济责任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务院国资委令第7号)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务院国资委”)组织对部分中央企业开展审计工作,并在入围国务院国资委2007年审计项目的45家会计师事务所中,通过比选方式择优选择会计师事务所承担相关审计任务。国务院国资委委托三峡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本次比选代理机构(以下简称“代理机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比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标的分类
本次审计项目标的共分为四类:第一类,集团财务抽查审计项目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