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资发产权[2005]246号
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中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各中央企业:
为深入推进股权分置改革工作,促进上市公司发展,保护投资者特别是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根据《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4]3号)及《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的指导意见》(证监发[2005]80 号)等文件精神,经国务院同意,现就股权分置改革中涉及的国有股股权管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各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上市公司国有股股东要进一步认识股权分置改革对解决证券市场制度缺陷、完善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国有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