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批转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沪府规〔2024〕4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委、办、局,各有关单位:
市政府同意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修订的《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执行。
上海市人民政府
2024年3月30日
上海市企业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规范本市市级国有资本收益收缴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的意见》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由市政府授权的市级机构(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