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基本职能
省国资委是省政府直属特设机构,主要职责是根据省政府授权,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监管省属企业国有资产,承担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责任,负责研究拟订国有资产管理的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依法对市(州)国有资产管理进行指导;制定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制度和所监管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所监管企业清产核资和资产损失核销、国有资产统计分析以及资产评估项目的核准和备案;审核所监管企业资本金变动、股权转让及发债方案;推进国有企业改革重组和现代企业制度建设,推动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战略性调整;审核所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的改制重组、上市及再融资方案;编报所监管企业年度国有资本经营决算草案,组织监督所监管企业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执行、国有资本收益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