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国资委日前印发《山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提示函工作规则》和《山东省省属企业国资监管通报工作规则》(鲁国资监督〔2020〕1号),推进省属企业进一步贯彻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要求,做好提示函和通报事项的整改落实,切实发挥好提示函预防为主、通报警示教育的作用,提升企业集团管控水平和抗风险能力,促进实现高质量发展。
据了解,《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以管资本为主加快国有资产监管职能转变的实施意见》明确提出,要打造事前制度规范、事中跟踪监控、事后监督问责的完整工作链条。提示函突出事前和事中监管,旨在抓早抓小、预防为主、警示为先;通报强化事后监督问责,重在发挥警示教育和惩戒震慑作用。两个规则将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工作融入日常、抓在平常、形成常态。两个规则也是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体系的现实要求。去年,省国资委出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