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上,书面报告了市政府关于2017年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听取审议了关于2017年市属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提出的初审报告。
这是在《中共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颁布后,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审议我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报告。
人大每年审议1项综合报告+1项专项报告
据了解,按照《中共东莞市委关于建立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的要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年度报告采取综合报告和专项报告相结合的方式,即在每届人大常委会任期内,届末年份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提交书面综合报告并口头报告,其他年份在提交书面综合报告的同时就1个专项情况进行口头报告,概括为:每年“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