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国务院机构改革: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入库时间:2023-03-0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新华网
根据国务院关于提请审议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议案,组建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统一负责除证券业之外的金融业监管,强化机构监管、行为监管、功能监管、穿透式监管、持续监管,统筹负责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加强风险管理和防范处置,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在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基础上组建,将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控股公司等金融集团的日常监管职责、有关金融消费者保护职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投资者保护职责划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不再保留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4925202303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