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6日上午,据国家发改委网站消息,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统计局、国家能源局三部门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增可再生能源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有关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
该《通知》指出,新增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是完善能源消费强度和总量双控制度的重要举措,对推动能源清洁低碳转型、保障高质量发展合理用能需求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通知》,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的可再生能源,现阶段主要包括风电、太阳能发电、水电、生物质发电、地热能发电等可再生能源。以各地区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在全国和地方能源消费总量考核时予以扣除。
此外,通知提出,以绿证作为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认定的基本凭证。绿证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