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公司保留监事会还是取消,新《公司法》让企业自行选择。公司可以保留监事会,也可以取消。如果公司选择取消,可以让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来代替行使职责。公司也可以不设审计委,甚至可以设置审计委但不代行原监事会职责。总之,你怎么方便就怎么来。
据笔者了解,国有企业没有太多的选择,取消监事会是大势所趋。原因大概是国企从来不缺监督机构。国企有“六位一体”的监督体系,包括纪检监察、巡视巡察、出资人监督、审计监督、职工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可以说,少一个监督主体也不碍事,毕竟国企不是监督机构太少,而是多头监督的效果不好。
但是,国企取消监事会之后,它们原先一直在行使的职能是彻底废除,还是由其他机构代行?目前流行的做法是,国有独资公司、规模较大的子公司一般都设置了审计委员会,所以由审计委代行监事会职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