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需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吗?
上海市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需要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吗?
入库时间:2022-11-15|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根据建设部的文件

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分立,即经国有资产监管部门批准,几家国有企业之间进行主营业务资产、人员转移,企业申请资质转移且资质总量不增加的;

根据上海市文件

国有企业改制(1)《分立合并企业资质信息申请表》(网上申请)(2)申请报告(需说明公司现有资质及改制情况)(3)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含所涉及的所有企业)(4)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含所涉及的所有企业)(5)加盖工商部门印章的企业章程复印件(含所涉及的所有企业)

(6)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或国有资产监管部门的批复文件复印件。

也就是企业上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母公司即可。 ……
继续阅读(剩余:0%)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4522920221115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