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深化科创改革:科技成果可“先用后付”
青岛深化科创改革:科技成果可“先用后付”
入库时间:2025-01-2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作者:郭清鉴  来源:青岛财经日报
1月16日,青岛市政府新闻办召开“干字当头勇挑大梁青岛走在前”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二场),主要介绍科技成果转化情况,也是本年度首场政策例行吹风会,专场发布《青岛市深化科技成果转化创新改革十条措施》(以下简称《十条措施》),并进行了解读。

《十条措施》内容共分为十大条,包括29项具体举措,其中20项是学习借鉴先进地区经验并在青岛市首次探索实施的改革举措,9项是在以往基础上进一步深化、提升或推广的创新做法,力求通过一系列科技成果转化政策“组合拳”,有力有效推动科技成果跟踪对接机制、产学研协同创新机制、成果转化联合支持机制和科技评价激励机制落地落实,促进产学研有效贯通。

让科技成果“转”起来

青岛市将实施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科研单位职务科技成果作为一种特殊的国有资产,科技管理人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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