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银行营销费用一般是指银行在总行预算范围内因开展营销活动所产生的各项费用,主要用于业务宣传、拓展业务、客户维护等开支。有观点认为,银行营销费用系根据银行工作人员的个人业绩分配,在营销费用报销额度未使用完毕的情况下,剩余部分应当作为个人为银行所做业绩的奖励,虚报或套取营销费用并不违纪违法。笔者认为,套取银行营销费用的行为,本质上是一种套取公款的行为,纪检监察机关应加大对此类行为的查处力度,坚持主客观相一致原则,结合所套取公款的用途及去向,准确认定行为人违纪违法行为的性质。
「基本案情」
王某,中共党员,A国有银行B区支行原行长。根据A银行规定,各支行可以按照不高于员工本人经营业绩3%的比例,为银行员工报销拓展业务、维护客户等营销费用;同时规定,营销费用报销应当真实合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