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党中央关于《建立国务院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意见》决策部署,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已经连续四年审议了国务院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分别听取审议了四大类别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是首次听取审议综合报告。
为做好监督调研等服务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组成专题调研组。10月28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全国人大财经委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监督调研报告。
报告显示,党的十九大以来,根据党中央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明确要求,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监督的五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安排,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认真开展统计清查,不断健全制度体系,持续推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