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国资委《关于企业国有资产交易流转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联交所”)昨日发布公告,对企业国有资产交易业务操作进行了相应调整。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根据公告,具体调整如下:
第一,企业增资可采取信息预披露和正式披露相结合的方式,通过上海联交所网站分阶段对外披露增资信息,合计披露时间不少于40个工作日,其中正式披露时间不少于20个工作日。信息预披露应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基本情况、产权结构、近3年审计报告中的主要财务指标、拟募集资金金额等内容。
第二,产权转让可在产权直接持有单位、企业增资可在标的企业履行内部决策程序后进行信息预披露,涉及需要履行最终批准程序的,应当进行相应提示。
第三,产权转让、资产转让项目信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