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形成存量资产和新增投资的良性循环,对于提升基础设施运营管理水平、拓宽社会投资渠道等具有重要意义。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其中对于存量资产盘活方向、方式,以及盘活回收资金使用等内容提出了意见。
盘活什么?
聚焦存量资产重点方向
《意见》要求聚焦重点领域。一是重点盘活存量规模较大、当前收益较好或增长潜力较大的基础设施项目资产,包括交通、水利、清洁能源、保障性租赁住房、水电气热等市政设施、生态环保、产业园区、仓储物流、旅游、新型基础设施等。二是统筹盘活存量和改扩建有机结合的项目资产,包括综合交通枢纽改造、工业企业退城进园等。三是有序盘活长期闲置但具有较大开发利用价值的项目资产,包括老旧厂房、文化体育场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