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目
一、公司目的与公司治理结构的现状
二、股东至上主义作为公司目的理论的缺陷
三、对缺陷的回应与公司目的的转变
四、余论:基于公司目的转变的公司治理结构的改良
被称为股东至上主义的传统公司目的理论认为公司当且仅当为股东利益最大化而经营。然而,将股东利益最大化视为公司目的的理论存在股东并非天然所有人以及股东利益与社会利益并非一致两方面的缺陷。此外,对公司目的作股东至上主义的解释已不能解决由于公司规模与所牵涉利益相关者扩大所产生的社会问题。利益相关者理论和公司社会责任论作为改良传统理论的两种进路,前者完全否认股东最高地位,后者则是在承认股东利益最大化之上,要求公司对其他利益相关者承担更多责任。以公司契约论为出发点,在社会正义基础上,利益相关者论应成为转变后公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