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经常说,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由党委会研究决定,以此理由导致董事会形同虚设,总经理办公会严重弱化。实质上,国有企业“三重一大”事项由集体研究决定,而这个“集体”是指党委会、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在“三重一大”部分内容中,由党委会研究决定,而绝大多数事项是党委会前置研究定方向,具体由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按照权责研究决定,其中生产经营具体事项由总经理办公会研究决定,党委会和董事会不能剥夺总经理办公会的权利。
“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要点
2010年,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颁布《关于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意见》。
出处:“三重一大”最早源于1996年第十四届中央纪委第六次全会公报,对党员领导干部在政治纪律方面提出的四条要求的第二条纪律要求。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