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国资委召开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第三批企业移交工作会议。会议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授权省国资委对云南省工程咨询公司等52户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通知》要求,安排布置省级经营性国有资产第三批52户企业纳入集中统一监管工作,研究部署下一步工作。
国资委研究中心副研究员周丽莎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云南省实施国有资产统一监管,对经营性国有资产实行全面覆盖、统一规划、分类监管,有利于实现政企分开,推动国有经济布局调整和结构优化。除此之外,还有利于增强国有资产监管规范性和有效性,发挥国有经济引领作用。
周丽莎称,由于历史原因,各级国资委对本级政府所有金融资产、文化资产等庞大资产缺乏出资管理权限,这一权力依旧分散在各个部门,导致政企不分、政资不分问题仍然存在。经营性国有 ……
![](images/mi.gi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