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商业银行资本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3-11-01|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2023年11月1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号公布自2024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商业银行资本监管,维护银行体系安全、稳健运行,保护存款人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银行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商业银行。

第三条商业银行资本应抵御其所面临的风险,包括个体风险和系统性风险。

第四条商业银行应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监管要求。

系统重要性银行应同时符合相关办法规定的附加资本监管要求。

第五条资本监管指标包括资本充足率和杠杆率。

本办法所称资本充足率,是指商业银行持有的、符合本办法规定的资本 ……
继续阅读(剩余:98.92%)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21211720231102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