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央企金融企业是否允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问题咨询
关于央企金融企业是否允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问题咨询
发布日期:2023-09-18|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留言详情

标题:关于央企金融企业是否允许向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的问题咨询

内容:

《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资金管理意见》国资发财评规〔2022〕1号,以下称《意见》规定“原则上对金融子企业和未纳入合并范围的参股企业不得提供借款,确有必要的需经集团董事会批准”。我们理解上述规定防止金融风险向实业蔓延,但是否允许金融企业对其全资子公司提供股东借款?此外,融资租赁公司和保理公司(无金融许可证)是否属于金融企业?

回复详情

答复部门:国资委 答复时间:2023-09-18 15:21:27

回复:您好:

您在我们网站上提交的问题已收悉,现针对您所提供的信息简要回复如下:

根据《关于推动中央企业加快司库体系建设进 ……
继续阅读(剩余:9.16%)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9350320231007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