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印发《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交办运〔2023〕5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交通运输厅(局、委):
为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除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我部组织编制了《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2023年9月13日
道路运输企业和城市客运企业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
第一条为指导各地科学判定、及时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