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府办规〔2021〕19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各开发区管委会: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已经第161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厦门市企业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企业投资行为,强化投资项目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投资活动做好服务,根据《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企业投资建设的固定资产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核准和备案的事中事后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事中事后监管,是指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