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的实施意见
发布日期:2022-03-29|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云政办发〔2022〕17号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的工作要求,根据《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6部委《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精神,推动落后和低端低效产能退出,加快存量产能改造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和绿色低碳转型,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充分把握我省工业偏重、能耗双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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