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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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3-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225号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已经2022年2月24日省人民政府第10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省长赵龙

2022年3月14日

福建省标准化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标准化工作,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引领、促进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提高治理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标准的制定、实施及其监督管理与服务等活动,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所称的标准(含标准样品),是指农业、工业、服务业、社会事业等领域需要统一的技术要求。标准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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