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政办发〔2023〕25号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省第十五次党代会精神,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保障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聚焦“病有良医”“幼有善育”“老有康养”,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以缩小城乡、区域、人群健康差距为主攻方向,以科技、人才、创新为核心驱动,全面推进卫生健康现代化建设,为实现“两个先行”提供有力健康支撑。到2027年,基本实现卫生健康现代化,健康服务体系全域均衡、优质健康服务全程贯通、健康生活全民优享,人民更加健康长寿,主要健康发展指标全国领先、达到高收入国家水平。
二、重点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