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10|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关于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有关工作的通知

发改办产业〔2023〕57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生态环境厅(局):

  为贯彻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生态环境部关于鼓励家电生产企业开展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通知》(发改产业〔2021〕1102号),推动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现组织开展第二批家电生产企业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行动主体

按照发改产业〔2021〕1102号文件有关要求,实施回收目标责任制行动的主体为电视机、电冰箱、洗衣机、空调器四类家用电器生产企业。各地发 ……
继续阅读(剩余:67.79%)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1123620230826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