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中发〔2015〕22号)和《中共云南省委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意见》(云发〔2014〕10号)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健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结合我省实际,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规范出资人与企业的关系
(一)进一步理顺国有企业产权关系。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理顺政府、出资人代表和企业的关系。政府通过授权出资人代表对国家出资企业行使所有者职能,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活动,出资人(股东)不干预企业日常经营,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和自担风险的市场主体,依法独立享有法人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