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建设〔2023〕156号
各流域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水利(水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水利局,各有关单位: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已经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水利部
2023年5月19日
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造价管理,规范工程造价行为,推动水利工程建设高质量发展,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政府投资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水利工程造价,是指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从项目建议书到竣工验收阶段发生的全部建设费用。
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水利工程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