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政发〔2006〕62号
市政府关于印发靖江市政府投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靖江市政府投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1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希遵照执行。
二OO六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资产监督办法
抄送:市委办公室,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公室,市纪委办公室,市法院、检察院,市人武部,市各群众团体。
靖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06年5月10日印发
共印230份
靖江市政府投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
监督管理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政府投资重大(重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