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6号
《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局长罗文
2023年4月4日
工业产品销售单位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督促工业产品销售单位(以下简称销售单位)落实产品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强化销售单位主要负责人产品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实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以及涉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