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企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
深圳市国资委关于加强市属国企资金存放管理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1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为切实规范市属国企资金存放管理,建立公正透明、安全优先和权责统一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结合《关于加强市属国有企业银行账户管理及资金风险防范综合监管的指导意见》(深国资委〔2014〕79号)、《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属国企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深圳国资委〔2018〕37号)等有关规定,现就加强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工作要求通知如下: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建立健全科学规范、公正透明的资金存放管理机制,防范资金存放安全风险和廉政风险,提高资金存放综合效益,实现国有资本保值增值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企业资金存放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依法合规。资金存放应当符合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符合廉政建设要求,企业应当将资金存放纳入“三重一大”决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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