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落实平等对待内外资企业有关政策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0-13|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财库〔2021〕35号

各中央预算单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

为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政府采购市场体系,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现就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平等对待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内外资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保障内外资企业平等参与政府采购

政府采购依法对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包括提供的服务,下同)平等对待。各级预算单位应当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除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采购项目外,不得区别对待内外资企业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在中国境内生产的产品,不论其供应商是内资还是外资企业,均应依法保障其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

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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