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第14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2023年)第14号
发布日期:2023-04-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

第74号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已经2023年3月27日市场监管总局第6次局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3年5月5日起施行。

局长罗文

2023年4月4日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落实使用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督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包括锅炉、压力容器、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使用单位(以下简称使用单位),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强化使用单位主要负责人特种设备使用安全责任,规范安全管理人员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主要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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