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监管企业,区国资监管机构:
《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第24次党委扩大会、第15次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20年6月2日
(此件主动公开)
天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董事会工作评价暂行办法
2020年6月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和市管企业改革发展的要求,推动规范董事会建设,完善董事会工作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评价由天津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企业(以下简称监管企业)的董事会。
第三条评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