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疗保障局令
第6号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23年2月14日第5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局长胡静林
2023年3月13日
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督检查,规范飞行检查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以下简称飞行检查),是指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的,对定点医药机构、医保经办机构、承办医保业务的其他机构等被检查对象不预先告知的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条飞行检查应当遵循实事求是、公正文明、程序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