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03-0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客观需要,是当前改进和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的有效措施,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法,也是推进财政改革和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均存在一定数额的财政存量资金,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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