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州、市人民政府,滇中产业新区管委会,省直各委、办、厅、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精神,更好地发挥积极财政政策作用,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的重大举措,是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的客观需要,是当前改进和创新宏观调控的重要手段,是解决财政收支矛盾的有效措施,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方法,也是推进财政改革和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的必然要求。当前,全省各地各部门均存在一定数额的财政存量资金,与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支持实体经济提质增效和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