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日期:2018-09-1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琼国资人〔2018〕137号

各省属重点监管企业,委机关各处室: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已经委务会议讨论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海南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8年9月4日

(此件主动公开)

海南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述职和接受质询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条为加强对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的监督评价,根据《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及董事评价暂行办法》和《省国资委重点监管企业专职外部董事管理办法(试行)》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点监管企业董事会,具体开展述职和接受质询的企业董事会名单由省国资委确定并公布。

第三条述职和质询情况作为董事会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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