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发布日期:2022-04-07|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文化和旅游部关于印发《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的通知

文旅公共发〔2022〕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化和旅游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国家图书馆:

经商财政部同意,现将《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文化和旅游部

2022年4月7日

公共图书馆馆藏文献信息处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公共图书馆科学化、专业化建设水平,提升馆藏文献信息保存质量,充分发挥馆藏文献信息使用价值,有效利用公共图书馆馆舍空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图书馆法》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
继续阅读(剩余:91.28%)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03035020230614N
© 2003-2024 国资数据中心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