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2-11-24|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

第112号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已于2022年11月11日经财政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部长刘昆

2022年11月24日

财政部关于废止部分规范性文件的决定

为了适应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需要,落实国企改革有关要求,我部对已出台的国企改革方面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进行了专项清理。经过清理,决定废止规范性文件13件。现将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废止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制定机关

文号

公布日期

1

关于印发《证券公司财务报表格式和附注》的通知

财政部

财会〔2013〕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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