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关于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4-26|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资数据中心
矿安﹝2023﹞5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应急管理局,国家矿山安全监察局各省级局,有关中央企业:

当前全国各地陆续进入汛期,尾矿库安全风险不断增大。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有效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现就加强汛期尾矿库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地方各级应急管理部门要按照《非煤矿山安全风险分级监管办法》要求,科学划分每座尾矿库安全风险等级,明确每座尾矿库的监管层级、监管主体,确定每座尾矿库的政府领导、监管部门负责人、企业主要负责人三级包保责任人,于5月31日前在政府网站和报纸等主流媒体上公示尾矿库运行状况、包保责任人信息。各省级应急管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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