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
贵阳市政府数据共享开放实施办法
发布日期:2018-01-12|字体:| 下载收藏 语音播报
  来源:国企网
(2018年01月12日贵阳市人民政府令第55号公布自2018年03月01日起施行)

(市政府令第55号,2017年12月22日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通过,2018年1月12日公布,自2018年3月1日起施行。根据2019年7月15日公布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消防安全管理办法>等17件规章的决定》第一次修改;根据2020年12月23日公布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公共场所禁止吸烟暂行规定>等76件规章的决定》第二次修改;根据2021年7月23日公布的《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阳市结建防空地下室维护管理规定>等43件规章的决定》第三次修改。)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实现政府数据公平有序地共享开放,提高行政效率和服务水平,推动政府数据创新应用,全面推进大数据战略 ……
继续阅读(剩余:93.41%)
请登录后识别阅读权限!

扫码在手机上打开本文
DN:N10390620230530N
© 2003-2024 国企网 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均不得转载有    网安备510190020016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