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1月2日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6号公布自2019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通信设施建设,加强通信设施保护,保障通信网络安全,维护电信用户和电信业务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推动网络强省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通信设施的规划、建设、维护及保护管理等活动。
本规定所称通信设施,是指组成公用通信网络系统的所有设施,包括通信设备、通信线路、通信配套设施和通信管理部门认定的其他通信设施。
第三条通信设施属于战略性公共基础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阻止或者妨碍通信设施建设与维护管理,不得破坏通信设施,不得危害通信设施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