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福建省人民政府令第150号公布自2015年2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全省机关事务管理,规范机关事务工作,保障机关正常运行,降低机关运行成本,建设节约型机关,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使用各级财政性资金的机关(以下简称各机关),其机关事务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机关事务工作应当遵循保障公务、厉行节约、统一集中、务实高效、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本级机关事务的统一管理,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标准,统筹配置资源。
各机关应当集中管理本机关的机关事务工作,执行机关事务管理制度和标准。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依照有关政府信息 ……
